
关于推荐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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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:
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要求
1.被推荐的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,应是在本省区域内研究开发、推广应用的项目,或者本省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合作项目。
2.鼓励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形成创新成果,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牵头申报创新成果。
3.被推荐的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,包括房地产业、建筑业、城市建设、城市管理、村镇建设、勘察设计、绿色建筑、园林绿化、集中建设等方向的下列成果:
(一)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工艺。
(二)地方标准、技术导则、技术指南、施工工法、计算机软件。
(三)依托创新技术完成的示范工程。
4.被推荐的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,应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技术上有重要创新,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、难点和关键问题,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。
(二)经过一年以上(2023年5月31日前)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,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者环境效益。
(三)为提升建筑品质、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有力支撑,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(四)转化程度高,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能力,促进了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,对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二、材料要求
1.请各位申报人仔细阅读《评审工作细则》(附件1)。
2.请各学院(部)于2024年6月11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(包含:《推荐书》、附件、合作单位公示结果)发送至科技产业处徐勇OA邮箱;纸质版推荐材料(一式三份)报送至科技产业处。
附件:
1.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及评审工作细则(试行)
2.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推荐书
科技产业处
2024年5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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