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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4-04-30 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 10

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:

2024年度扬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

序号

项目类别

学院(部)限额

1

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

学科类重点实验室限推荐2项;

概念验证中心校内不限项

2

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

不限项

3

市重点研发计划(现代农业)项目

限推荐1项

4

市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

限推荐2项

5

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

限推荐2项

6

市校合作计划项目

校内不限项(科技局限报10项)

7

市软科学研究项目

工科类院部限推荐2项,人文社科类院部限推荐3项

注:关于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,我校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,具体申报通知详见附件。

二、申报说明

1.请申报人认真研读各类项目的通知,注意项目的申报条件。

2.有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;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。

3.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:http://61.155.60.98/。没有账号的老师,可以先注册,再联系科技处工作人员激活账号。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可以在网页下方“相关下载”中下载(若无法下载,待科技局更新上传再下载)。

4.请严格根据申报通知中的要求准备支撑材料。其中市校合作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:经费是2023年1月1日以后到帐;项目实施期要在合同期以内;提供技术合同认定平台中的登记证明;相关条件科技局若有变化会另行通知。

5.非限额项目可以提前准备支撑材料、申报材料,进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。限额项目须在评审、公示后进行网上填报。

三、截止时间

请申请人、所在二级学院(部)严格落实,切实强化申报责任,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;按照对应的时间节点,提交相关电子、纸质材料。

1.2024年5月16日下午5点前,二级学院(部)完成对限额项目申报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及电子申报材料的初审,并发送相关电子材料至科技产业处徐勇OA邮箱。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限额项目进行评审。电子材料清单如下:

(1)所有项目的申报汇总表;

(2)所有项目的电子版申报书(以“项目类别+项目名称+姓名”命名);

(3)限额项目(包括市校合作项目,国合项目除外)还须提交电子版活页(以申报书为模板,隐去主持人及成员信息,以“项目类别+项目名称+活页”命名)。

2.2024年5月25日前,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填报,科技处完成形式审查,并将形式审查结果反馈至二级学院(部)。

3.2024年5月28日前,二级学院(部)报送纸质申报材料(软科学一式两份,其他项目一份)至科技产业处。申报材料装订顺序:按照封面、审查意见表、项目信息表、项目申报书、附件材料的顺序打印装订(双面打印、胶装)。其中封面及项目信息表有水印,项目申报书页面上条形码及数字齐全。若有合作单位,须提前盖章。

附件:申报相关材料.zip



      科技产业处

  2024年4月30日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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