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申报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(揭榜挂帅)的补充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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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对象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输出方,包括高校院所、新型研发机构以及科技型企业等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参加品牌活动。技术交易双方(高校和企业)通过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线上平台发布供需信息,参加“专利(成果)拍卖季”或“J-TOP创新挑战季”两个揭榜挂帅品牌活动。
2.签订技术合同。技术交易双方签订责权利明确的技术合同,在“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”完成登记,获得技术合同登记编号。技术合同执行期不少于1年,合同成交额达20万元及以上,且当年度技术吸纳方(企业)有实际支付金额。
三、申报途径及相关说明
1.项目申报主体为技术输出方,由技术吸纳方(企业)协助其所在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申报。
2.技术需求发布方式包括技术吸纳方(企业)自行发布或委托科技服务代理机构发布等两种。具体方式由技术吸纳方(企业)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。
3.为预防合作纠纷,我校教师在“揭榜”前,其本人须提前咨询科技服务代理机构和技术吸纳方(企业),明确代理机构服务费用的承担方及收费标准。
4.“揭榜”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服务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,教师在签订技术合同时,需综合考虑此项成本。
科技产业处
2022年10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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