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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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(部):
自学校发布《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扬工科技〔2019〕3号)以来,在各单位严格要求下,知识产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,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,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和不足。2022年,学校连续收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,我校仍有部分专利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,对学校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知识产权工作良好有序地发展,现就我校专利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规范申报程序
凡以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专利申请人(包括学校作为多名申请人之一的情形)申请的专利,均须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“知识产权申报申请”,经学院(部)初审后再提交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审批,审批通过后正式申报。各学院(部)做好专利申报统计工作,每月月底汇总报送至技术转移中心登记备案。
对于未按学校规范程序申报的专利成果,不予统计科研工作量,不得享受各项资助政策。
二、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
校内师生员工必须认真学习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熟知专利申请流程及有关要求,确保所提交专利的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,对于“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,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、服务绩效,单独或者勾连提交各类专利申请、转让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”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清晰认识,坚持诚实守信,做到依法依规申请。
三、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
为了维护学校的权益和形象,请全体师生员工注重申请质量,遵守专利申请承诺,选取声誉好、人员稳定、实力雄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,并及时纳入学校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库。学校将根据代理质量、服务质量、授权量及其它因素,对入库代理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和动态调整。
如若入库代理机构出现以下行为,视为自动退出,并禁止其承接学校相关业务:不配合学校各项工作,未能履行各项服务;或者每年非正常申请件数占比超过代理总数10%及以上。
四、强化管理责任
各学院(部)是专利申请的责任主体,要高度重视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工作,加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引导和质量把关,对于非正常申请件数占比超过申请总数10%及以上的单位,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。
科技产业处
2022年10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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